重大危险源—涉氨企业最新标准
涉氨制冷企业执法人员检查表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
1 | 操作规程 |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定 | 是否建立制冷压缩机操作规程、制冷辅助设备操作规程、制冷系统除霜操作规程、制冷系统充氨操作规程。 | |
2 | 教育培训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 大中型制冷和空调设备、电工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件超出有效期,视为无证); 特种作业人员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 |
3 | 安全警示标志 |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 | 是否在液氨储罐、冷凝器、蒸发器等制冷辅助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当心中毒”“戴防毒面具”“注意通风”警示标志。 | |
4 | 安全设备 | 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护、保养 | 是否设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传感器; 设置位置、数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是否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转。 | |
5 | 安全出口 | 安全出口畅通 | 安全出口禁止锁闭、封堵,是否畅通; 成品、半成品、物料是否占压。 | |
6 | 劳动防护用品 |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 | 是否为制冷工配备防静电工作服、橡胶手套、化学防护眼镜、防护耳器等劳动防护用品。 | |
7 | 应急管理 |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 | 是否编制液氨泄漏应急救援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是否定期组织演练。 | |
8 | 重大危险源 | 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以及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 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 是否定期进行检测、评估,监控措施是否落实; 是否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
1 | 制冷机房外部区域 | 安全阀泄压管 | 安全阀是否设置泄压管;安全总泄压管出口是否高于周围50m内最高建筑物(冷库除外)的屋脊5m;是否采取防止雷击和防止雨水、杂物落入泄压管内的措施。 | |
室外制冷设备等防护围栏 | 设于室外的贮氨器、冷凝器、油分离器等制冷设备,是否有防止非操作人员进入的围栏和警示标识。 | |||
事故排风机人工启停控制按钮 | 氨制冷机房事故排风机,在控制室排风机控制柜上和制冷机房门外墙上是否安装人工启停控制按钮。 | |||
制冷系统电源的紧急控制装置 | 在氨制冷机房门口外侧便于操作的位置,是否设置切断制冷系统电源的紧急控制装置。 | |||
充氨口 | 制冷系统充氨口应设置在氨制冷机房外并设安全标识,是否采用耐压3.0MPa以上的连接件,与其相接的管头须有防滑沟槽。 | |||
紧急泄氨器与事故池 | 氨制冷系统是否装设紧急泄氨器,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可将氨液溶于水中,排至经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消纳贮缸或水池中。 | |||
2 | 制冷机房内部区域 | 机房报警仪设置、备用电源 | 氨气探(检)测器是否布置在氨制冷机组、氨泵及贮氨容器被保护空间的顶部;制冷剂泄漏报警系统是否安装独立的应急系统电源(如电池)。 | |
洗眼器、淋洗器的设置 | 在制冷机房门口适当位置是否安装洗眼器、淋洗器,并需要作防冻保护,洗眼器使用后的排水要引流,不应随意流淌。淋洗器、洗眼器等卫生防护设施,其服务半径是否小于15m。 | |||
事故排风装置 | 压缩机房是否设事故排风装置;换气次数是否小于8次/h;排风量是否按183M3/M 设计;排风机是否选用防爆型。 | |||
应急照明 | 氨制冷机房、高低压配电室是否设置应急照明,照明灯具、线路、开关是否选用防爆型。 | |||
穿墙或屋顶管道的防护 | 制冷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墙体(除防火墙外)、楼板、屋面时,是否加套管,套管应超出墙面、楼板、屋面50mm。管道穿过屋面时是否设防雨罩。 | |||
阀门 | 氨制冷系统是否使用灰铸铁阀门。 | |||
管道 | 制冷管道着色是否符合要求。 不同介质的管线,是否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的规定涂上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 |||
2 | 制冷机房内部区域 | 等电位联结 | 是否按《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对氨制冷机房内的制冷管道、水管等各种金属干管做等电位联结。并建议对氨制冷机组及贮氨器、低压循环桶、中间冷却器、卧式蒸发器和氨液分离器等制冷辅助设备做等电位联结。 | |
3 | 安全控制装置 | 压缩机安全保护装置 | 活塞压缩机排出口处是否设止逆阀;螺杆压缩机吸气管、排气管处是否设止逆阀。压缩机冷却水出水管上设是否断水停机保护装置。 | |
冷凝压力超压报警装置 | 冷凝器是否设冷凝压力超压报警装置,水冷冷凝器是否设断水报警装置,蒸发式冷凝器是否增设压力表、安全阀及风机故障报警装置。 | |||
液泵断液自动停泵装置 | 制冷剂泵是否设置液泵断液自动停泵装置;泵的排液管上是否装设压力表、止逆阀;泵的排液总管上是否加设旁通泄压阀。 | |||
超高液位报警装置 | 贮氨器、低压循环桶、气液分离器和中间冷却器是否均设超高液位报警装置。是否设有维持其正常液位的供液装置。 | |||
指示器两端连接件自动关闭装置 | 贮氨器、低压循环桶、气液分离器、中间冷却器、排液桶和集油器等是否设液位指示器,其液位指示器两端连接件是否有自动关闭装置。 | |||
4 | 贮罐区 | 室外贮液器设置 | 设于室外的 贮液器,除是否设围栏外,是否还有通风良好的遮阳设施。 | |
喷淋装置 | 大型冷库氨压缩机房贮氨器上方是否设置水喷淋系统,是否选用开式喷头,喷淋水是否能覆盖整个贮氨器区域;开式头设置高度是否高于贮氨器 0.5-2米 。 | |||
围堰 | 贮氨器水喷淋系统是否设有相应的排水措施,贮氨器处设置地漏排水,在贮氨器周边设置挡水槛墙,高度为250mm,地面标高坡向地漏处。若无事故池,液氨储罐的围堰高度是否达到1.0m。 | |||
液位计 | 大型压力容器是否有集中控制的设施和警报装置。液位计上是否有最高和最低安全液位,是否有明显的标志。 | |||
5 | 控制室区域 | 控制室设置 | 氨制冷机房的控制室和操作人员值班室应是否与机器间隔开;是否设固定密闭观察窗。 | |
防火墙 | 变配电所与氨压缩机房贴邻共用的隔墙是否采用防火墙,该墙上应只穿过与配电室有关的管道、沟道,穿过部位周围是否采用不燃材料严密封塞。 | |||
防火门 | 氨制冷机房、配电室和控制室之间连通的门是否为乙级防火门。 | |||
5 | 控制室区域 | 事故排风机、防爆应急灯、气体报警仪 按二级负荷供电。 | 事故排风机是否按二级负荷供电,当制冷系统因故障被切除供电电源停止运行时,应保证排风机的可靠供电。 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是否设备用电源。 | |
6 | 速冻装置区域 | 氨气浓度传感器 | 对采用氨直接蒸发的成套快速冻结装置,是否在快速冻结装置出口处的上方安装氨气浓度传感器,在加工间内应布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是否自动发出报警信号、自动开启事故排风机、自动停止成套冻结装置的运行,漏氨信号应同时传送至制冷机房控制室报警。 | |
设置单独操作间 | 采用热氨介质融霜的速冻装置是否与加工车间采用密封性好、不燃烧的实体进行有效隔离。 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是否超过9人,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事故排风设施。 | |||
7 | 人员密集加工区域 | 液氨管道 | 液氨管道是否通过人员密集加工间、办公室、员工休息室等区域。 | |
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 | 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是否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 | |||
安全通道 | 车间内是否保持疏散通道畅通(通向疏散出口的主要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米,其他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 | |||
7 | 人员密集加工区域 | 安全出口 | 直接通向室外的安全疏散门是否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的疏散用门;是否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打开(如设置推闩式门锁的平开门);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标示和使用提示;是否设置卷帘门、转门、推拉门、吊门等。车间内生产经营期间应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是否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设置障碍物等。 | |
8 | 冷库区域 | 无关用房 | 在库房内是否设置与库房生产、管理无直接关系的其他用房。 | |
呼唤按钮 | 冷藏间内是否在门口附近设置呼唤按钮,呼唤信号是否传送到制冷机房控制室或有人值班的房间,是否在冷藏间外设有呼唤信号显示。设有呼唤信号按钮的冷藏间,是否在冷藏间内门的上方设长明灯。 冷藏门内侧是否设有应急内开门锁装置,是否有醒目的标识。 | |||
制冷阀门 | 冷库冷藏间、冷却间、冻结间内部是否设置制冷阀门。 | |||
安全出口 | 布置于穿堂附近附属的办公室、安保值班室、烘衣室、更衣室、休息室及卫生间等与库房生产、管理直接有关的辅助房间,是否至少有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是否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设置障碍物等。 | |||
8 | 冷库区域 | 防火门 | 库房的楼梯间应设在穿堂附近,并应采用不燃材料建造,通向穿堂的门是否为乙级防火门;首层楼梯出口应直通室外或距直通室外的出口不大于15m。 | |
冷风机控制 | 同一台空气冷却器(冷风机)的数台电动机可共用一块电流表,共用一组控制电器及短路保护电器,但每台风机是否单独设置配电线路、断路器、缺相保护和热保护。 | |||
线路防护 | 穿过冷间保温层的电气线路应相对集中敷设,是否采取可靠的防火和防止产生冷桥的措施。 | |||
防火墙 | 冷藏间与穿堂之间的隔墙是否为防火隔墙,该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 | |||
9 | 重大危险源 | 防护装置 |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是否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其中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至少配置2套,其他防护器具应满足岗位人员一人一具。非重大危险源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至少配备1套隔离式防护服、防毒面具及岗位人员一人一具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
9 | 重大危险源 | 警示标识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是否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是否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 |
10 | 安全标识 | 安全标识 | 关键操作部位:系统加氨站、集油器放油口、调节站操作阀组、紧急泄氨器、贮氨器是否设置指导操作用安全标识等部位。 |